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各項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地州國資委抓改革、促發展主體意識,著力營造主動對標、比學趕超氛圍,按照地州市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推動會暨上半年經濟運行分析會有關安排,在學習借鑒國務院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績效評價制度辦法基礎上,自治區各地州市國資國企績效評價排序機制初步建立。
評價指標體系從效益效率、產業發展、風險防范、經濟結構及貢獻四個維度選取12個可量化、可評價指標賦予一定權重,并根據各項指標綜合得分進行排序。指標選擇方面,12個指標在“兩利四率”基礎上進行拓展,增加了產業發展、經濟結構及貢獻等方面考量,力爭更加綜合、全面反映地州市國資國企經營實績。指標類型方面,12個指標中,有絕對值指標,也有相對值指標。增長率等相對值指標能夠突出發展和變化,體量規模較小地州市可以充分展現成長性;增長額等絕對值指標彌補和平滑了體量較大地州市貢獻體現不足的問題,總體力求公正、客觀。指標權重方面,效益效率板塊權重50%,包括:營業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全員勞動生產率、虧損面4個指標;產業發展板塊權重20%,包括總資產增長額、固定資產投資額、研發投入強度3個指標;風險防范板塊權重10%,包括資產負債率、現金流動負債比率2個指標;經濟結構及貢獻板塊權重20%,包括規模以上企業占比、工業總產值占比、新增就業3個指標。
自治區國資委立足于為各地州市領導認識本地國資績效水平,及在自治區各地州市排名情況提供信息服務,將地州市國有企業績效綜合評價排序情況定期抄送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并印發各地州市國資委。通過評價排序引導各地州市結合自身所處序位,找差距、補短板、強弱項,了解并向其他地州市亮點優勢看齊,相互取長補短,共同改進提高,推動地州市國資國企聚焦主業做強實業,優化布局調整結構,補短強弱防范風險,推動國企加快高質量發展。